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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机场净空保护区划定高度“超标”建筑严格报备

  随着机场航班持续不断的增加,空港经济区加速发展,区域内净空保护机制也逐渐完备。日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广东惠州平潭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的公告》(下称“公告”),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对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及相关使用管理机制、维护机制和联络机制等予以公告。

  《公告》严格限高,要求净空一体化图覆盖范围内高出机场标高150米以上建/构筑物要严格备案,同时抄送惠州平潭机场公司,多方把关确保机场航空安全。

  据悉,《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3号)第四十六条内容显示: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经过惠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告》日前正式发布。

  《公告》称,惠州市、河源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共同划定机场航行服务程序保护区域,按照地市行政区域地界的范围进行分块管理。广东惠州平潭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控制范围为以广东惠州平潭机场基准点为圆心,半径55公里区域;高度为海拔高度,1985国家高程(单位:米);坐标为WGS-84经纬度坐标,与国家2000经纬度坐标系可通用。

  之所以要制定和规范净空一体化图相关联的内容,严格净空区域的建筑建设,留足航空空间和确保航空安全是关键。

  在附件公示的“广东惠州平潭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件(编号总图(A0))”上能够正常的看到,以平潭机场为中心的散开的区域,对于周边建筑的高度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例如在机场周边的5公里内,高程63、113、118、168米延伸,对于飞机起飞降落的跑道周边更是限制严格,而延伸到河源紫金、海丰等50公里开外区域,1300米的高程为限额。

  净空一体化图就为了指导区域的建筑建设,确保在航空航道空间内都保持在合理的建设高度内,确保飞行安全。

  具体到怎么样去使用?《公告》介绍,净空一体化图覆盖范围内控制高度以下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依据净空一体化图严格进行审批。

  在审批之后,对于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内的建/构筑物,以及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外高出机场标高150米以上建/构筑物,应将其地理位置、海拔高度(1985国家高程基准)、角点坐标(WGS-84坐标系)、拟开工时间、拟竣工时间、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及联系人信息通报中国民用航空广东安全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抄送广东惠州平潭机场公司。多方把关确保建设安全。

  同时,对于按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需安装航空障碍灯和涂抹障碍物标识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要求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将相应安装实施方案报广东惠州平潭机场公司。

  面对具体的项目(建/构筑物)实施需求,能否出现突破净空一体化图控制高度?《公告》要求地方政府要严格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要求及相关净空审核流程,征求监管局意见。

  如果被允许临时突破控制高度,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在项目突破控制高度前二十五个工作日将有关信息报送广东惠州平潭机场公司,以便机场及时发布航行通告。涉及临时突破最低扇区高度(MSA)或最低雷达引导高度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提前二十五个工作日与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签订临时保障协议,确定超高位置、高度及维持的时间等,报监管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明确了净空一体化图的有关要求,如何确保在实际的城市建设进程中落到实处?《公告》对此搭建起了有效的维护和监察机制。

  为确保该净空一体化图的权威性,该公告要求该图在原则上不宜频繁修改。对于确实有必要因新增建构筑物、地方规划调整等因素修改净空一体化图的,必须由引发相关修改的单位提出修改方案,经惠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才可以开展修编。

  例如,因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专业标准、技术规范调整,或因飞行程序、运行标准、民航无线电台站调整及机场改扩建、机场总体规划调整等,需对净空一体化图做修改的,应及时开展修编。

  在流程上,民航运行所需控制高度低于净空一体化图控制高度的,在净空一体化图完成修编前,民航相关的单位应将相应高度控制需求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管理局根据真实的情况组织审核后,向惠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相应区域高度控制意见,或者暂停相应区域净空一体化图的使用,恢复到原有净空审核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