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与案例

搬迁!拆迁!项目批复!提升改造!

  你局《关于办理洛阳市滨河南路安乐新村花卉市场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审批的函》(〔2020〕10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市滨河南路安乐新村花卉市场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项目位于龙门大道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向西约1320米处,人行天桥总体采用“U”字型布置,南起滨河南路南侧花卉市场广场,上跨滨河南路,北接滨河南路北侧人行道。

  主桥总长度约52.4米,全宽4.3米,净宽4米,步梯全宽2.7米,净宽2.4米,坡比1:4,桥下车行道净空高度≥5米。

  主桥上部采用钢箱梁,下部采用花瓶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步梯上部采用钢制楼梯,下部采用方形墩,钻孔灌注桩基础。

  五、有关要求。项目招标投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组织进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你局《关于办理洛阳市滨河北路大运河博物馆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2020〕10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市滨河北路大运河博物馆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位于滨河北路与巡河路交叉口向西约30米处,桥梁采用矮塔斜拉桥,平面为直线米,桥下车行道净空高度≥5米。

  五、有关要求。为实现景观融合及方便使用,请项目单位做好本项目与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项目的衔接工作。项目招标投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组织进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你局《关于办理洛阳市九都路黄梅路口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函》(〔2020〕10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市九都路黄梅路口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项目位于九都路黄梅路口东侧,天桥平面形状采用“工”字形,南北向总长58.2米,桥下车行道净空高度≥4.5米。主桥上部结构采用连续钢箱梁,全宽4.3米,净宽4米;步梯上部结构采用钢制楼梯,全宽2.8米,净宽2.5米,坡比为1:2.5。

  五、有关要求。项目招标投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组织进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你局《关于办理洛阳市芳林路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函》(〔2020〕10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市芳林路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和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所做的修改完善。

  洛阳市芳林路提升改造工程位于西工区,包括现状芳林路提升改造和新建规划路两部分内容。现状芳林路提升改造北起唐宫路,南至滨河北路,全长2101.968米;新建规划路西起王城大道快速路辅道,东至芳林路,全长258.409米。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现状芳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公里/小时;新建规划k8trq 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公里/小时。道路结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15年。

  四、原则同意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方案。

  六、有关要求。要抓紧开展施工图优化设计工作。建设期间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搞好项目概算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你局《关于办理洛阳市香叶路(道北六路)(龙翔路-周山大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函》(〔2020〕1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市香叶路(道北六路)建设工程(龙翔路-周山大道)初步设计》和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所做的修改完善。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香叶路(道北六路)建设工程西起龙翔路,东至周山大道,全长916.64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缆线廊、照明、绿化、绿化给水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四、原则同意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缆线廊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等设计方案。

  六、有关要求。要抓紧开展施工图优化设计工作。建设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搞好项目概算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区区政府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规划修改必要性公示(居业美丽家二期项目用地)

  附加说明: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书面反馈;联系方式:;地址:洛阳市市民之家6楼6052,6053室(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

  详细内容:现拟对B01-01地块用地性质、建筑限高、容积率等指标进行修改。

  拟将B01-01地块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由2.5调整为3.5,建筑高度由70米调整至100米。地块内配套设施等依据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性规范做出适应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