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与案例

【48812】航运资源亟待法律保护

  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内河建造处处长解曼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出台于1987年,计划经济颜色稠密,立法层次不行、针对性不强、强制力较弱。现在内河航道面对的问题是,水电资源开发统筹内河航运不行,“重电轻航”现象较严峻,形成许多河流阻止、断航;涉水部分之间建造规范不一致、起点不一致,许多问题和谐处理难度大;已建水电纽带的通航设备,建造规范低、经过才能不行,不足以满意航运需求;航道上部分已建桥梁净空高度不行,形成航道资源的糟蹋。这样一些问题和谐处理难度大,阻止了内河航运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