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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结。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业方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结状况公示如下:

  宿迁市豫星化工有限公司在大运河岸线露天堆存很多磷石膏,并向堆场偷排废水,第一轮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被大众投诉,但宿迁市查询唐塞,在场所内仍堆存数万吨磷石膏状况下上报完结整改。2019年11月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后,宿迁市于2020年6月在整改不到位状况下再次上报完结整改并销号。直到此次督察进驻前才突击清运磷石膏等固态废料4.7万余吨,其他就地覆土埋葬。现场督察时,又整理出含磷石膏等固态废料的混合土约4万吨,对其分出的淋溶液抽样监测显现,总磷、氨氮别离达3350毫克/升、172毫克/升。

  (一)对剩下磷石膏进行整理、搬运并安全暂存,对有关淋溶液同步规范搜集,避免二次污染。

  (二)展开磷石膏危险特性辨别、对堆场淋溶液进行细心的检测;依据判定和检测成果,2022年12月底前完结暂存磷石膏和堆场淋溶液安全原则规范处置作业。

  (三)展开大运河沿线化工企业及固危废暂存场所排查整治;继续对大运河沿线滨河生态管控区内的化工企业、固危废暂存场所等做全面排查,触类旁通整改,树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已全面完结豫星化工厂区磷石膏整理(场区已悉数平坦到位,绿网掩盖),累计整理磷石膏混合土约23.82万吨(原上报数据为24.24万吨,因为初始数据部分来源于土方丈量预算,后期为实践过磅数据),悉数转运至高新区企业厂房内规范寄存。磷石膏清运过程中,一起对堆场坑内积水进行了搜集暂存,现场共搜集淋溶液52.38吨,暂存于城东污水处理厂不锈钢罐内;场区原有废水池内约212.25吨含砷废水暂存于原有废水池内。

  (二)关于磷石膏的辨别处置。经托付江苏省环境工程技能有限公司展开磷石膏危险特性辨别作业,成果为一般固废。托付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公司编制《原豫星化工地块磷石膏及其他堆积固废清运整治应急计划》,安排专家对磷石膏处置工艺进行证明构成《原豫星化工地块整理后暂存固态废料应急处置技能计划》。通过社会揭露发布“寻求处置单位公告”,裕丰集团先后与14家企业协作并连续发动磷石膏转运处置作业,共转运238161.92吨并悉数处置结束。关于淋溶液的处置。安排专家对厂区内含砷废水、淋溶液处理工艺进行证明,场区原有废水池内的212.25吨含砷废水,暂存于城东污水处理厂不锈钢罐内的52.38吨淋溶液均已完结处理作业。一起,对原有废水池底污泥展开整理处置,共整理230.27吨,参照危废处置规范托付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已处置结束。

  (三)2022年5月19日,印发《关于展开全市大运河沿线环境危险危险排查和整治作业的告诉》,安排相关县区对辖区内大运河沿线滨河生态管控区内的化工企业、固危废暂存场所及封闭退出化工公司进行排查整治,全市共排查企业32家,排查存在危险问题企业18家,无危险问题企业14家,危险问题企业已整改结束。此外,印发《关于树立大运河沿线固废危废长效监督办理机制的告诉》,树立定时排查准则、分级办理责任制,加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结状况有贰言,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10日)向宿迁市委、市政府反映。